呼和浩特市赛罕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罕蒙银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内蒙古银行联合内蒙古谷雨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九家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于2012年4月24日领取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赛罕蒙银村镇银行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从事同业拆借;
6、从事银行卡业务;
7、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8、代理收付款项;
9、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赛罕蒙银村镇银行公司治理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经营管理层下设综合管理部、计财部、风险部、客户部、营业部五个部门,目前拥有一家分支机构呼和浩特市赛罕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赛罕蒙银村镇银行拥有多年银行从业经验的管理层和高素质员工队伍,现有员工平均年龄29岁,其中具有本科、硕士以上学历达到全体员工的60%以上。
截至2013年12月末,全行资产总额达到74323万元,存款余额57737万元,贷款余额38747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713.61万元,各项监管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作为一家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赛罕蒙银立足于社区金融服务,面向“三农”、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致力于服务客户需求,打造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专业领域服务品牌,以村镇银行政策性市场定位为设立宗旨,建立差异化的营销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做合理的理财及信贷方案,适度抵押,审批简单、贷款方便快捷。
近两年来,在上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内蒙古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行充分发挥出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对地方农牧业及当地经济的推动促进作用,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三农”经济的发展,为地方金融支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