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蒙银村镇银行!

关于我们

我行简介

一、关于主发起行

  内蒙古银行是内蒙古成立最早的自治区直属国有商业银行,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Inner Mongolia Co., Ltd. ,简称内蒙古银行)。

  风雨洗礼,革故鼎新。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内蒙古银行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围绕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作为推动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改革发展,启动实施改革发展提速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聚焦本土化,着力打造公司的便捷银行、零售的口碑银行、同业的活跃银行,持续强化优化金融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蒙银力量。截至2023年末,内蒙古银行资产总额1611亿余元,各项存款余额1197亿余元,各项贷款余额902亿余元。先后荣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的“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五星级营业网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百佳优秀创建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金融支持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贡献奖”、“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是自治区第九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截至2023年末,内蒙古银行下辖10家分行、1家直属支行和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136家营业网点,覆盖内蒙古自治区8个盟市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全行员工近3000人。在内蒙古和广东、江苏、河北、山东、山西、辽宁、吉林、贵州等9省区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成为服务“三农三牧”和小微企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关于蒙银村镇银行

  (一)村镇银行是什么样的金融机构

  村镇银行是应国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政策而创建的,是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缓解农村金融覆盖不全、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困难的重大举措。村镇银行的成立,为农村金融及县域经济注入了新鲜血液,现已逐步发展成为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中坚力量。

  (二)蒙银村镇银行是什么性质的金融机构

  蒙银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实力较强、监管评级较好且符合条件的银行主发起,主发起行是股份占比最大的股东,其中,吸纳了优质企业、合格自然人等投资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明确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受人民银行、银监局(分局)、监管办事处的严格监督管理、本行组织架构较完善、经营较审慎等特点。

  (三)蒙银村镇银行存款的安全性及稳定性如何

  蒙银村镇银行并非大家日常议论的“私人银行”、“山寨银行”,而是由实力较强、监管评级较好且符合条件的银行主发起、由优良企业和合格自然人参股,受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蒙银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业务发展只在本县域,且蒙银村镇银行人员以当地人员为主,对存款资源的熟悉度较高,具有服务当地金融的较好政策、监管环境及人员环境。

  (四)蒙银村镇银行规模小、人员少,其抗风险能力及保支付渠道如何

  蒙银村镇银行最大的优势是必须由资金实力较雄厚、经营较稳健、监管评级较好的银行主发起。一旦出现暂时性支付困难及流动性风险,主发起行及广大股东将牵头组织筹措资金,共同化解风险。

  (五)蒙银村镇银行资金用途主要是什么

  蒙银村镇银行以“小额分散”为经营原则,根据监管要求,户均贷款不得超过百万,且其有配套的资金运用体系,贷款出现问题,多是小额且分散的,较易收回,有良好的回转余地,不会造成较大的冲击。

  (六)蒙银村镇银行的主要负责人是如何产生的

  蒙银村镇银行董事长由主发起行推荐,多为经营管理能力较强、风控经验较丰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同时,其他高管人员本着本土化的要求,由主发起行及合作股东共同从当地选聘较优秀的、管理经验较丰富、有客户资源和愿意从事村镇银行工作的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并经监管部门、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考核。对能力弱、业绩差等不合格的高管人员,主发起行与股东充分商议,及时提出调整建议,以力保村镇银行领导班子健康、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