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
发布时间:2024-10-15
尊敬的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要求,更好服务客户,我行现就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利率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我行已发放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
二、调整规则
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不作调整。
三、调整生效时间及服务渠道
(一)为便利客户,对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31日前主动进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申请。
(二)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按以下方式办理:
1.按照《公告》和《倡议》有关要求,对于存量固定利率房贷,转换为以最新LPR作为定价基准,并将加减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存量以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定价基准的房贷,转换为以最新LPR作为定价基准,并将加减幅度调整为-30BP。
2.需进行固定利率定价转换浮动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可到我行咨询、协商办理转换手续。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范围不包括: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贷款),以及其他不符合《公告》和《倡议》要求的个人贷款。
(三)在调整日前房贷客户存在逾期状况的我行不予调整,如需调整的,房贷客户需将逾期金额全部结清,方可申请调整。
五、郑重提示
(一)本公告发布后,客户如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可在2024年10月17日(不含)之前向我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在前述规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下调。批量下调后,如不接受调整,客户可于调整7日内联系我行申请撤销。敬请留意。 (二)在为客户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需帮助,可到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或拨打电话0474—5209788、通过微信公众号咨询。
特此公告
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