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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防范洗钱,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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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03

  洗钱行为不仅会给我们个人造成财产损失,还会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已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洗钱活动可以渗透到生产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防范洗钱,人人有责!

  

  一、何为“洗钱”?

  洗钱由英文“Money Laundering”一词直译而来,形象地描述了洗钱行为的特征,即通过一系列的操作过程,将黑钱清洗成自己可自由支配的不被人怀疑的“干净的钱”。

  二、“黑钱”从何而来?

  所有因犯罪活动获得的收入都是“黑钱”。将这些“黑钱”存入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也是“黑钱”。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与“洗钱”有关的七类严重的“上游犯罪”,分别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三、洗钱的过程

  洗钱过程非常复杂,手段众多,小编以洗衣服为例,描述洗钱的整个过程。

  处置阶段:被形象的描述为“浸泡”,指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是最容易被侦查到的阶段。

  培植阶段:被形象的描述为“搓洗”,即通过复杂的多种、多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以掩饰线索和隐藏身份。

  融合阶段:被形象地描述为“甩干”,使“非法”变为“合法”,为犯罪得来的财务提供表面的合法掩藏,在犯罪收益披上了合法外衣后,犯罪收益人就能够自由地享用这些肮脏的收益,将清洗后的钱集中起来使用。

  四、洗钱的法律后果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洗钱罪的罚则:

  没收实施洗钱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反洗钱势在必行!作为普通民众,我们能为反洗钱做点什么呢?

  1、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2、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

  ●大额现金存取时,请出示身份证件。

  ●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3、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因他人的不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受损。

  4、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

  贪官、毒贩、恐怖分子等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以您良好的声誉做掩护,通过您的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5、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犯罪手法之一。

  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也有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6、远离网络洗钱

  在人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破获的网上银行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给予的警示: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上银行、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贪占一时便宜而落入骗局。

  7、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举报电话:0316-5166872、0316-5166875

  举报网址:www.camlm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