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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学习《人民银行3号令》规范开展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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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9

  

  2016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文件,对现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标准,进行了修订更新,并计划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17年4月14日,我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反洗钱业务骨干,参加了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组织的关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保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文件的培训。培训主要涉及四个内容:解读2号令和3号令文件的不同;部署相关工作和全国反洗钱改革试点单位中国工商银行经验交流;全自治区反洗钱改革试点单位包商村镇银行管理总部经验交流;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重点通报2016年度全区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行的反洗钱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通过此次反洗钱培训及经验交流,使我们认识到,完善反洗钱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此次培训为我行反洗钱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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